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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美愛辦趴踢的習慣是全世界都知道了,總有各式各樣有的沒的的名目要來趴踢一下。

 

原本很慶幸人在紐約,大城市的大學不像一般城市的大學學生團體凝聚力之高,這真是個好聽的說法,實情可以說是生活太無趣了只好把重心放在學校,各式各樣的社團層出不窮,幾個志同道合的人聚在一起沒事就來趴踢一下,最有名的就是大學校園裡的兄弟姊妹會,這種社團凝聚力之高,與在趴踢high的狀況成正比,一群群年輕男女聚在一起喝酒嬉鬧、高聲唱歌、酒後亂來(誤)。難怪現在在外找房子,要先打聽好附近有沒有兄弟姊妹會一類的宿舍,如果有最好避得遠遠的,免得被每週五六日的趴踢巨響干擾,還要忍受趴踢過後的醉漢滿街遊蕩,以及其在牆壁上的尿漬(噁)。

 

紐約的大學都沒有校園(哥倫比亞大學是號稱在曼哈頓唯一有校園的大學,但校園之大是會讓人失望的),其他學校的教室就散落在城市裡的幾棟大樓裡,下了課學生各自趕著搭地鐵回家,自然不會把學校當作生活重心,而且在紐約,每天都有新鮮事發生,實在無需把自己侷限在無趣的校園生活裡,所以紐約的大學文化比較不像其他州大學的文化,自然沒有所謂兄弟姊妹會之類的社團,但還是有各式各樣的名目辦趴踢,生日趴是最基本的,剛搬新家的也要來一下(這不就是台灣所謂的入厝嗎?),跟另一半復合、(反之)重回黃金單身漢/黃金單身女郎的行列、脫離父母魔掌都可以來辦個趴踢,更不用說是個大節慶了,一定是趴踢歐耐的。

 

我在紐約的第一個家在Greenwich Village(格林威治村),那一帶是老紐約的區,屋舍老舊但別有風味,各式各樣的特色小餐館小酒吧林立,在週末,人往往都滿出酒吧外了,在街上照樣把酒狂歡、嘻笑打鬧,每個週末的五六日往往不得安寧。我在美國的第一個萬聖節就在這裡度過,永生難忘。

 

萬聖節當天,官方的萬聖節遊行就在我家旁邊的第六大道舉行,天還沒黑第六大道的兩側就聚集了好多好多還是好多的圍觀群眾,我跟幾個好友早早就卡好位,從四五點就等著天黑後的遊行,也許萬聖節這天是唯一裝瘋賣傻搞怪變裝合法化的一天,老美真的是卯起來扮裝耶,都來真的!遊行過了三個小時多還不見遊行隊伍的尾巴,我與友人早已累攤了,轉身正要離開,這時才發現身後的街道向弄別有洞天,那些小餐館小酒吧早就擠得水洩不通,人都滿到大街上了,人人手拿著酒杯,開心的嬉鬧擁抱拍照,再搭配上詭異的裝扮,真的很像是歡樂版的農曆七月好兄弟出巡,街道上又笑鬧又尖叫又高歌的聲響此起彼落,這種聲音持續了一整個夜晚,幾點結束的不知道,因為我上樓休息後,那些聲響繼續叫囂著,伴著我入眠。

 

印象中歐巴馬當選那晚,我家附近同樣這般的不得安寧,老美總喜歡就著各式各樣的名目讓自己的瘋癲合法化,早就見怪不怪了。

 

這類經驗初接觸的時候是新鮮有趣的,但等到新鮮感過去了,別人舉辦趴踢對我來說是有點令人困擾。

 

我現在住在一棟出租型的住宅大樓裡,整棟只租不賣,一整棟裡面應該有超過百戶。我的房間視野很好,由窗戶望下去是我們大樓的Sundeck,是一個開放的戶外空間,有躺椅有桌椅,常常有住戶在這裡辦趴踢,有提供簡單點心酒水大家隨興走動聊天的,也有鋪上白桌巾點上蠟燭請專人服務倒酒上菜的。說到這個Sundeck就不得不讚嘆老美為了曬黑真的很拼,在天氣好的週末,一大早六、七點(很拼!),Sundeck的一排躺椅就躺滿了比基尼辣妹與裸上身的猛男,搶不到位子的在地上鋪上大毛巾,就這麼躺在地上作起了日光浴,真的很難理解老美愛黑卻不怕曬出斑點與皮膚病(扯遠了)。

 

我樓下住著一位年輕帥哥,如果不是我那粗勇的韓裔美國人室友領著我去見他,我也不知道我樓下住的是哪位仁兄。

 

故事是這樣發生的

 

一個寒冬的週五夜晚,約莫八、九點我的地板微微震動,一直不時傳來有人嘻笑的聲音,媽啊我住在十七樓耶哪來的人聲啊(抖),探出頭去才發現,樓下大概一張單人床大小的陽台擠滿了人(住在曼哈頓,擁有陽台是件極為奢侈的事啊),大略有七八個癮君子窩在狹小且飄著雪的陽台抽煙,對於當時沒參加過老美趴踢的鄉巴佬我來說,趴著窗戶看看他們的嬉鬧也蠻有趣的(辛酸的苦留學生啊),當晚悠哉的做自己的事,累了就去窗邊看一下偶像劇現在演到哪齣了。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了,以為過了十二點人潮會漸漸散去,畢竟那些賓客也是需要回家洗澡休息的。

 

等著等著兩點了我也該睡了,地板仍然隱隱震動著,電音舞曲的音樂一直從窗戶縫隙滲透進來,躺在床上的我越想越不對,這樣下去我一整晚都不用睡了,那怎麼辦呢?敲打窗戶好了,給他們點警告或許讓主人感到愧疚馬上把人趕走(天哪我怎麼會有這麼天真的想法),結果沒用,躺了一下還是睡不著。

 

這時我想到,當老美遇到隔壁噪音或干擾的時候,會毫不客氣的搥那面牆以示抗議,好,那我也來試試看這招,咦可是他是在我樓下不是在我隔壁耶,我要怎麼搥牆?於是我開始在我家大跳亂跳想要製造聲響讓底下的人聽到(撲吃,又是哪來的愚蠢想法啊?),我跳了好幾分鐘,好累,樓下依舊忘我的趴踢,我累得癱坐在地板上,滿頭大汗的,這時候我越想越不對,其實我真的是該睡覺了,又被樓下搞得又打又跳得很累,睡覺的權力被剝奪真的好火大,越想越火大,這時候開始發瘋似的坐在地板上猛敲地板大聲吼叫,吼累了就又回去床上躺了(好虛的結局)。

 

躺了一下還是睡不著,隆隆的音樂聲依舊擾人入眠,我打電話給一樓的Doorman請他處理,他一接起來就說「我知道你要抱怨什麼,我已經反應了,請耐心等候」,聽到「請耐心等候」五個字我就一把火上來了,拎背已經從八九點等到現在三點多了,到底還要我等多久啊,我臭罵了一頓沒誠意解決問題的Doorman火速掛了電話,躲上床去XD

 

躺了一會兒還是睡不著,我已經瀕臨崩潰邊緣了,再次打電話給Doorman,這時候的我已經近乎失去理性了,對著Doorman又是一陣咆哮怒罵,他一直跟我說什麼那是那個住戶的自由、已經向他反應了bla bla的廢話,啊問題就是還沒解決你不要跟我說你沒辦法了,掛上電話,越想越不對又打去給他(XD),理智不清到我都忘了打給Doorman幾次了,面對他的無奈(還是無能?),我超火大!氣到去床上躺一下看看會不會睡著XD

 

跟樓下奮戰到凌晨四點了,我還是不得安寧,最後使出我的殺手鐧(鏘鏘):報警!打電話去給紐約市警察局,神智不清到我被轉接了幾百回都不清楚了(真的很討厭打電話美國的一些機構,無止盡的轉接轉接再轉接都不曉得浪費我多少時間與通話分鐘數),最後我終於跟某個真人通到話了,他只是冷冷的跟我說「已經有人通報了,會幫你處理」,我心理想的卻是「X!居然有人搶先我一步報警了」,有種輸了的感覺XD

 

已經忘了折騰到了幾點,隱約記得窗外已經露出微微的日光,也不曉得是Doorman或警察的功勞,還是賓客玩累了就回家,這個打擾我一整晚的趴踢結束了(尖叫歡呼),抗爭了一整個晚上,好累!終於睡著了(謝天謝地)。

 

隔天,我帶著黑眼圈去找我室友,問他怎麼昨晚睡得著,才知道他七早八早就睡死了,連樓下有人開趴踢都不知道,他跟我說以後如果碰到這種狀況,是可以直接去敲對方門,請對方不要干擾到其他住戶的安寧,我馬上露出一臉俗辣的樣子心想「如果他老兄不爽痛扁我一頓怎辦?」,讀出我內心戲的室友馬上接「如果你覺得一個人去不妥,下次可以把我挖起來,我陪你一起去」,我馬上露出竊笑:「那何不現在去跟他說」,室友楞了一下說「好啊」,有我粗勇的韓裔美國室友罩我,我們要去跟樓下宣戰!

 

一到他家門口,門上早就貼滿了抗議的字條(偷笑)大都市的美國人還是比較理性,要是我早就灑冥紙砸雞蛋撥汽油了。結果開門的仁兄跟我想像有落差,是一位一臉宿醉的年輕帥哥,我室友相當有條理也理性的跟對方陳述我們的困擾,也一直暗示我不要失去理智丟人現眼,他們兩個很理性的討論著這件事,也看得出對方的一臉愧疚,一臉宿醉&一臉愧疚同時出現在一張臉上真的是很不協調。

 

從此之後,樓下偶有趴踢,但十二點前就結束了,音樂也不開那麼大聲,嗯嗯我很滿意,只差沒有上樓來邀請我參加,我還是只能一個人趴著窗戶看他們狂歡(誤)。

 

故事還沒有結束

 

等我稍微清醒後,馬上寫了一封長信上書我大樓的管理公司,發生這種看他們怎麼處理,我就把我這一個晚上的折騰都跟他們告狀XD,結果週一晚上我回家的時候,就發現大樓電梯、健身房、洗衣間等公佈欄都貼著一張公告,上頭寫著不要舉辦趴踢來打擾其他住戶之類的告誡,其中還有一張就貼在趴踢主人他家門上(好挑釁啊幹得好!!)從此我經過電梯看到這張公告,嘴角都會不自覺的上揚些許角度=)

 

還有其他的趴踢經驗,下回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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