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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落腳的地方是在皇后區(Queens)的Jackson Heights,離市中心稍微偏遠,但搭乘地鐵進城還算是方便,Jackson Heights是地鐵大站,快車(Express)慢車(Local)都有停靠,搭的時間長了點但很多車可以選擇,不失為一個暫時落腳的好地方。

平常沒出門或下雨天懶得出門,我最常在倚靠窗邊的餐桌上網,窗外正對著門口那條大街。皇后區應該已經算是郊區了,我這裡是住宅區,一般來說都很寧靜,只有偶爾經過的公車有點嘈雜,還有窗外飛過的飛機聲響超大,Jackson Heights鄰近紐約國內機場Laguadia Airport,飛機經過這一帶已經漸漸降低飛行高度,我在三樓的窗邊常見飛機從我身旁呼嘯而過,飛行高度低到我以為飛機就要墜毀了(誤)。

除了公車、飛機的嘈雜聲,這裡一切都安靜。

除了除了一大堆不明究理亂鳴放的喇叭聲!!

我想這跟紐約人不管是先天的還是在這裡才養成的「自我主義」多少有點關係,「你侵犯到我,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的,我就是要大聲向你抗議」,「我覺得不爽的事,就是要把他大聲翻攪出來,讓大家來幫我評評理」,同理,你檔到我的路,我就是要大聲按喇叭讓你知道你錯了,讓你感到羞愧!

一下飛機就領教了一場喇叭大鳴大放的震撼教育:剛下飛機,我扛了兩大箱各超過30公斤的行李,外加一個10公斤左右登機箱以及筆記型電腦,來接機的小柯一接到我立刻撥打電話叫華人車行的司機可以來接我們了。晚上十點,差不多時段抵達的班機不少,不一會兒第七航廈航空站裡裡外外都擠滿了人,時間晚了每個人都回家心切,來接機的司機們亦是如此,航站外塞滿了前來接機的車,亂成一團,一直上演一幕幕搶車道的危險戲碼,一有車不遵守遊戲規則搶了車道,此起彼落的喇叭毫不客氣的紛紛抗議。

華人伯伯以手機通知我們他到這附近了,我們回覆現在等待的位置以及身上的特徵,他說他看到我們了,電話掛上。

這時候就看到一輛黑頭車從外線車道急插到靠近人行道這邊來,喇叭聲此起彼落的抗議著,很顯然的他違反了遊戲規則。華人伯伯趕緊下車幫我把行李運上車,當時氣憤凝重詭譎,我知道擋著後面人的路很不好意思,再加上無情的喇叭聲一直催促著,我們兩個以最短時間將行李送上車,但還是免不了一陣喇叭抗議聲。

有個黑人老兄還不罷手,車子擠到了我們車子旁邊,搖下車窗,整個人從車窗鑽出來,屁股坐在車窗上,頭露在汽車的上方,惡狠狠的指著我們的車,看樣子是破口大罵,八九不離十是三字經連篇了,但他的聲音淹沒在當時喧囂氣氛中。

我們以最快的速度跳上車、關上車門,揚長而去。

我上車連忙跟司機伯伯道歉,因為我的關係害他被罵,我真的很怕黑人老兄一個不爽就下車開扁了。

坐在車子裡,吐了一口氣,來到紐約的第一場震撼教育結束。

這種喇叭攻勢戰在往後幾天不斷上演,車水馬龍的曼哈頓尤是如此。不知道有沒有統計學家統計過,在街道擁擠但車多的曼哈頓,一天喇叭的分貝量可以累計到達多少?走在路上最常聽到的是從水溝蓋竄出來的地鐵隆隆聲,還有就是漫天飛舞的喇叭聲。到目前為止,紐約給我的印象就是鬧鬨鬨的,喇叭聲應該是要負大部分責任。

從地鐵站下車回家,我可以選擇搭公車大概搭個4、5站或走路走個15分鐘回家,懶人如我當然寧可花點時間等公車也想要讓一直處於很痠狀態的小腿休息一下XD,紐約那麼大,每天都一直走路真的腳很痠,而且我有買Unlimited 月票,一個月內無限次搭乘紐約市區內地鐵與公車(僅限紐約市區,要到紐澤西等就要另外買票了),月票81USD,錢都花了當然要物盡其用到極致啊(以上都是藉口)。

回家公車行駛在狹窄的74街,兩旁都是住宅區,靜靜欣賞窗外街景,豔陽高照或下雨天,都有他的美。

一次一如往常搭公車回家,不料狹窄74街上停著一台FEDEX貨車,很顯然的公車被卡住了,這時候黑人司機不疾不徐的伸出了食指,輕輕的按著喇叭,一臉高傲透露出「你再不走我就一直按下去」的樣子,FEDEX老兄也不甘示弱,雖然有加緊腳步搬東西的樣子,但還是堅持搬完東西才要把車開走,絲毫不想先把車開走再繞回來慢慢卸貨。

就這樣雙方僵持了5分鐘,沒錯!喇叭就這樣鳴放了5分鐘,我們就被這樣的噪音污染了5分鐘。FEDEX老兄卸貨完畢揚長而去,黑人司機才就此罷休,把他的手移開喇叭上。

又是一場喇叭震撼教育,結束。

老美愛按喇叭的文化與民族性格真的跟我們台灣人相差很多。在台灣總是強調以和為貴,讓對方圖個方便,能等的就等一下,按喇叭也頂多按個1、2聲代表警告意味,不會一直按著喇叭不放(這個舉動其實有點挑釁),也不會搖下車窗直接開罵。

猶記我哥剛學會開車載我們全家上路,剛學開車的他在開車界應該還算「血氣方剛」,遇到不遵守交通規則或造成他人困擾的車輛都會按個1、2聲喇叭以示警告,一聽到喇叭聲我爸我媽就會嚇得跳起來連忙制止他,一面曉以大義說「唉呀!就忍耐一下讓對方圖個方便嘛!對我們沒有太大損失,幫助別人也是功德一件(後面就是我瞎掰的XD)。」他們應該是社會新聞看多了,深怕一個喇叭或甚至是多看一眼就會招來不良少年的砍殺,老人家深信「以和為貴」。

這個道理應該不適用在美國,至少不適用在紐約,你以和為貴的下場就是被吃得死死的。

一天跟著好友班傑明走在第八大道上,我們邊走路邊聊天,一不注意沒往前看,我被迎面而來的壯漢(壯妞?因為她是女孩XD)撞飛了,她應該不是故意撞我,只是沒有看清楚只顧自己的往前走,我真的是被撞飛了好幾步外,對方頭也不回的往前走,我的好友班傑明剛從台灣來紐約一年,染上了這裡的惡習(誤),立刻幫我破口大罵,惡狠狠的教訓那個壯妞,雖然對方頭也不回,但班傑明說還是要罵,因為我們沒有錯,不罵就會一直被老美吃得死死的。

以我現在的程度,如果還有下次被人撞飛的經驗,我還是不會輕易破口大罵,被撞一下倒也還好,跌倒了屁股拍拍又是一條好漢,不需要到開罵的地步。我還是遵循著我爸媽教給我的那一套「以和為貴」,做什麼事自己一點虧沒關係,有容乃大,教養好的孩子都有乖乖聽爸媽的話=)。(實情應該是我俗辣怕對方來頭更不小而招來橫禍之類的XD)

但我不保證多久之後會漸漸染上這裡的惡習:對人不再寬容,有什麼不愉快不舒服的就直接說出來,管他別人怎麼樣,世界以我為中心

我想那時候我應該已經習慣了紐約的隆隆地鐵聲以及漫天喧囂的喇叭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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